政协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辞免、增补政协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3年12月19日政协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和职务变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辞免(姓氏笔画为序)刘佳媚(女)、杨滔滔、吴礼华、张振、陈新高、欧阳宏、欧阳清明、罗素云(女)、周志宏、赵海燕(女)、姜卫军、袁子健、唐曼玲(女)、谢小军等14名同志政协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中刘佳媚(女)、陈新高、周志宏、赵海燕(女)、唐曼玲(女)等5名同志政协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自然免除。
关于撤销陈四平、鞠晓阳政协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3年12月19日政协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来源 | 邵阳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