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政协法制群团民宗委主任 谢洪军
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是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独具特色和优势。近年来,邵阳市政协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全国政协加强民主监督的部署要求,结合邵阳实际,积极探索民主监督形式,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有了大步推进。
一、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探索
邵阳市政协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在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机制等方面加大实践探索力度,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民主监督全过程,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
(一)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全局。2017年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下发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实体产业发展”专题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意见》。2018年初,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市政协党组工作汇报,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既充分肯定,又主动给政协出监督题目、交监督任务。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制定出台了支持和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意见,自觉接受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民主监督平台和形式日趋丰富。政协民主监督不但有融入各种履职形式、各项履职活动之中的经常性监督,还有鲜明体现民主监督特色的监督形式。坚持发挥政协例会、视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形式的民主监督作用基础上,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形式。如,省市县三级政协联动,围绕“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更好推进我省产业扶贫”等主题开展调研协商监督;向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等14个单位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在湘窖酒业、三一湖汽、邵阳路桥等38个企业(项目)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发放《民主监督函》,开展民主评议等。政协民主监督的平台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活动更加规范。
(三)民主监督体制机制逐渐完善。围绕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以市委或政协名义印发政协民主监督的专门文件,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知情明政机制、办理反馈机制、协调落实机制。如组织领导机制方面,市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专题研究民主监督工作,按政协全体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提出全年民主监督的工作年度计划方案,报市委同意后转发各方共同执行。市政协民主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协法制群团民宗委)综合协调和跟踪推进,安排相关界别委员参与,政协专门委员会具体实施。
(四)联动联合监督有力推进。注重政协民主监督与我国监督体系中其他监督形式的衔接协作,促进其有机结合,优势互补,产生1+1>2的监督效应。开展“走进市纪委”活动,把民主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及司法机关。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在邵阳日报、邵阳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政协之声”、“政协视点”等专题专栏节目,就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发出政协声音,发挥监督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政协民主监督在政协三大职能和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之中仍显得相对薄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政协组织要站在发挥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合力的高度,牢牢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努力发挥特色和优势,大力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一)始终坚持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在政协民主监督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有序开展,使政协民主监督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监督一定要瞄准问题、深入调研,找准症结、科学分析,认真负责开展批评,务实提出建议,使政协民主监督监到关键处,更有实效性和影响力。三是坚持平等协商。协商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方式。政协民主监督要讲平等、讲民主、讲理性,以协商的方式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四是坚持增进团结。政协民主监督是以团结为前提的一种民主方式,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载体和效果都要有利于增进团结,有利于广泛凝聚共识、凝聚智慧、汇集力量。五是坚持讲求实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努力建真言、谋良策、凝共识。
(二)准确聚焦民主监督的关键内容和环节。细化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域和内容,建立监督事项清单。在监督布局上,既要继续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监督,也要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情况的监督。现阶段要进一步聚焦中心工作,加强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等的民主监督,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加强,推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对党政部门办理政协提案、建议案和其他重要意见建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对政协参加单位和个人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遵守政协章程、执行政协决议情况的监督。
(三)不断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和途径。一是积极探索民主党派在政协开展监督的有效形式,突出党派调研、党派大会发言、党派提案、党派社情民意信息的监督功能,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优势。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协会议、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形式的民主监督功能,增加监督性议题,根据议题设置召开监督性常委会议、监督性主席会议,在议政性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协商恳谈会等履职形式中增加监督分量,增强监督特色。三是大力推进专项监督,坚持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小组,拓宽监督小组覆盖领域,确定专项监督议题,提升专项监督组织化程度。选择社会各界比较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专项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四是善于运用政协云开展监督。湖南政协云平台是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共同的履职新平台,要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提出微建议,广泛开展微监督。五是积极探索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的协调配合,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四)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制度机制。一是建立监督议题提出和确定机制。推动政协协商年度工作计划中设立监督性议题,确定监督事项,明确监督职责分工。二是深化知情明政机制建设。加强知情明政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增强监督性议题知情明政的针对性,推动政协委员广泛知情、深度知情、准确知情。三是健全政协民主监督活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党委、政府、政协办公室会商,统筹协调政协民主监督议题、工作安排等重要问题。加强政协组织内部统筹协调,做好重点监督活动的组织实施。四是强化监督意见办理反馈机制建设。把政协监督意见建议的办理反馈工作作为党委、政府、政协办公室会商协调的议题。加强对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办理答复的跟踪问效。五是加大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力度。切实维护政协委员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违法违纪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对于阻挠政协委员参加民主监督,甚至进行压制、打击和报复的,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切实加强政协组织民主监督能力建设。一是政治把握能力。要充分运用专题报告会、情况通报会、新委员培训班等载体,推动对党的政策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的学习,使各界委员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政协性质定位和主要职能,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定位、特点和优势,为高水平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奠定思想理论基础。二是调查研究能力。要增强调查研究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性,不简单地听汇报、看现场、发议论,真正做到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集合众智提出正确批评和解决办法,努力使监督切中要害,对策建议有的放矢。三是联系群众能力。要积极创新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用好界别这一联系群众的主渠道,开辟互联网联系群众的新渠道,探索联系基层群众的有效渠道,畅通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使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四是合作共事能力。要把握政协民主监督协商性的特征,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寓监督于参与、支持、服务之中,以民主的作风团结人,不断增进思想共识、加强合作共事。五是政协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要深入抓实“五型”机关建设,努力为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提供高水平、深层次的服务。
(六)努力营造政协民主监督的良好环境。一是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把政协民主监督纳入协商民主和社会建设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对党政干部、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理论学习培训,教育党内干部具备听真话的自觉和胸怀,培养党外人士讲真话的能力和风骨,为政协民主监督营造更为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研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研究之中,推动党委、政协及社科院校和研究机构加强民主监督理论研究。不断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的衔接协作,为政协民主监督创造更加成熟的体制环境。三是把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工作计划,加大对民主监督履职实践和效果的宣传力度,努力为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监督、党政部门自觉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扩大民主监督的社会环境。